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岳陽縣2022年度應對新冠肺炎
疫情和災情影響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岳縣政辦函〔2022〕7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相關單位:
《岳陽縣2022年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災情影響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若干措施》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岳陽縣2022年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災情影響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家鄉村振興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若干措施》《湖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災情影響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十條舉措>的通知》(湘振局發〔2022〕24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強化防止返貧監測與幫扶
1.深入開展防止返貧動態監測與幫扶集中排查,通過農戶自主申報、干部走訪排查、相關部門信息比對等途徑,及時按程序將受疫情、災情、大病、意外事故等因素影響而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識別為監測對象,做到應納盡納。
2.對因疫情災情影響識別為監測對象的,按照“一戶一策”原則,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安排得力干部為幫扶責任人,確保幫扶到位、風險消除。
3.高度關注疫情、災情、大病、意外事故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的影響,特別是對收入水平相對較低和收入驟減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加強動態監測,采取針對性措施促進增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監測對象納入農村低保、特困救助和臨時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人口識別為監測對象。為監測對象購買防貧責任保險。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縣衛健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醫保局、縣財政局,其他相關單位)
二、突出強化穩崗就業
4.確保2022年全縣脫貧人口務工就業規模達到1.06萬人以上(其中,省外就業0.34萬人,省內縣外就業0.35萬人,縣內就業0.37萬人),力爭2022年全縣脫貧人口務工就業規模達到1.07萬人以上(其中省外0.34萬人、省內縣外0.34萬人、縣內0.39萬人),確保務工時長6個月以上的脫貧人口穩中有增。分級建立脫貧勞動力就業臺賬,實行“一月一更新”動態監測管理。
5.加強有組織勞務輸出,落實一次性外出務工交通補助政策,將有就業意愿的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及時輸出就業。及時掌握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在省外務工就業情況,及時提供就業信息,協助就業地做好穩崗就業工作。對返鄉回流的脫貧勞動力,建立跟蹤服務機制,分類落實幫扶措施。制定落實“一人一檔”“一人一策”就業幫扶計劃,促進新成長勞動力和脫貧家庭大學畢業生就業。
6.鼓勵具有合法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農村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對組織脫貧勞動力和監測對象輸出就業且穩定就業時長6個月以上的,經審核通過的按300元/人的標準給予服務機構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7.鼓勵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在縣內創業,對有意愿貸款的,經審核通過的給予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相關貸款金額最高可達100萬元、年限最長可達3年。
8.結合實際統籌開發一批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難以外出務工、收入不達標但勝任公益崗位工作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利用銜接資金給予適當獎補。
9.幫助“幫扶車間”解決實際困難,確保其吸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就業的規模較上年只增不減。對吸納脫貧勞動力和監測對象務工時長6個月以上的“幫扶車間”,按政策適當給予穩崗補貼。
10.符合條件的政府性投資項目通過以工代賑優先安排脫貧勞動力和監測對象就地就近就業。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社局、縣鄉村振興局、縣財政局,其他相關單位)
三、深入做好產業幫扶
11.確保中央銜接資金用于支持產業發展的比重達到55%以上,重點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優先保障到人到戶項目資金需求,促進脫貧人口、監測對象持續增收。
12.支持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發展庭院經濟,實施小種植、小養殖、小田園、小加工、小商貿等,增加家庭經營性收入。
13.安排銜接資金優先用于吸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就業、促進增收的縣域特色優勢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及村級集體經濟項目。
14.加大消費幫扶力度,鼓勵干部群眾、愛心企業和人士,采購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自產的剩余農副產品,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食堂采購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生產的農副產品,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會組織采購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生產的農副產品用于發放工會福利。
15.抓好助企紓困政策落實,支持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運營困難的幫扶企業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對符合規定的,可通過銜接資金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幫助其解決流動資金困難。
16.強化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小額信貸政策支持,對有貸款需求且符合貸款條件的脫貧戶應貸盡貸,跟進指導用好信貸資金,確保年度新增貸款達標。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供銷社、湖南岳陽巴陵農村商業銀行,其他相關單位)
四、強化社會幫扶和駐村幫扶
17.督促指導駐村幫扶工作隊切實發揮更大作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駐村幫扶工作,抓好防止返貧動態監測與幫扶,組織脫貧群眾發展產業、擴大就業,扎實穩妥推進鄉村建設,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幫助群眾解決急難愁盼問題。
18.加大社會幫扶力度,深入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鼓勵民營企業帶動脫貧人口、監測對象發展產業增收項目,積極開發公益崗位,優先吸納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就業。動員社會組織加大資金募捐力度,對受疫情、災情、大病、意外事故影響的重點幫扶村、示范創建村、一般脫貧村和脫貧人口、監測對象提供捐贈援助和救助幫扶。充分發揮寓外鄉友作用,深入開展“迎老鄉、回故鄉、建家鄉”。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委組織部、縣委統戰部、團縣委、縣婦聯、縣工商聯、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其他相關單位)
五、加大重點幫扶力度
19.加大對鐵山庫區鄉鎮等偏遠鄉鎮和重點幫扶村、示范創建村、一般脫貧村的幫扶力度,重點扶持實施一批有發展潛力的村級集體經濟產業項目。
20.重點關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一體推進鄉村建設、鄉村治理、就業幫扶等行動,跟蹤監測搬遷后扶政策落實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可融入、逐步能致富。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委組織部、縣鄉村振興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其他相關單位)
六、從嚴推進問題整改
21.對有效銜接考核評估指出問題,按照上級工作部署,結合疫情、災情、大病、意外事故動態監測,深入推進防止返貧監測幫扶、脫貧人口持續穩定增收、易地扶貧搬遷后扶三大集中排查行動,全面摸清短板差距和隱患不足,分類建立臺賬,逐一補齊短板,持續推進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突出問題動態清零,確保在7月20日前突出問題整改到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鄉村振興局、縣教體局、縣衛健局、縣住建局、縣醫保局、縣水利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其他相關單位)
七、強化資金項目管理
22.加強項目庫建設,全面梳理入庫項目,對前期工作充分、具備實施條件、帶動脫貧人口增收效果好的項目,優先安排項目資金。
23.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通過縣、鄉、村同時公開等方式優化項目入庫和公示公告流程,對符合條件的小型村莊建設項目和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按規定簡化審批等相關程序,把資金支出情況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確保實現銜接資金支出進度6月底不低于60%、9月底不低于80%、12月底前全部支出到位。
24.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開展相關資產管理“回頭看”,對權屬不清晰的依法依規予以厘清,對長期閑置和低效的存量項目資產采取多種方式盤活;扶貧項目資產收益除按協議落實應分配到戶的分紅外,優先用于支持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增收。銜接資金形成的項目資產統一納入現行管理體制。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其他相關單位)
八、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25.高度關注疫情、災情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影響,認真研判疫情、災情影響,成立應對疫情、災情影響工作專班,及時掌握受疫情、災情影響脫貧人口、監測對象的情況,跟蹤研判疫情、災情形勢,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切實加強工作統籌,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
26.系統梳理當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領域的潛在隱患,重點關注“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政策落實打折扣、幫扶產業失敗、就業質量滑坡、易地搬遷穩不住、銜接資金項目“兩拖欠”、信訪輿情處置不力等方面的風險,加強源頭治理,切實解決問題?偨Y深化經驗做法,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鄉村振興局、縣發改局、縣教體局、縣衛健局、縣住建局、縣醫保局、縣水利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其他相關單位)